為進一步加強基層工會規(guī)范化建設,按照《營口市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管理辦法(試行)》。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崗位及人數
本次公開招聘社會化工作者5名,其中大石橋市總工會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招聘2名(法律專業(yè)或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(yōu)先),另招聘3名同志專職從事工會工作,負責鎮(zhèn)街及以下工會工作。
二、招聘范圍和條件
(一)遵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,品行端正。熟悉國家和地方勞動法律法規(guī)、政策,熟悉企業(yè)人力資源管理、勞動工資、社會保障、勞動安全等相關專業(yè)知識,熱愛工會工作并具有工會工作相關的業(yè)務知識和工作經驗。
(二)不限戶籍,不限性別,年齡在18周歲(含)以上,40周歲(含)以下,計算日期截止到報名之日。
(三)具備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,能夠熟練使用計算機的。
(四)身體健康,能獨立承擔崗位職責需要的。
(五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準報考:
1.本人或家庭成員、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、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;
2.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的;
3.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4.編造、散布有損國家聲譽、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、違反國家法律法規(guī)信息的;
5.因吸毒、嫖娼、賭博受到處罰的人員(或者有吸毒史的);
6.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;
7.被開除公職、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(guī)被辭退解聘的;
(六)擇優(yōu)招聘條件
法律專業(yè)人員、有機關事業(yè)單位2年以上工作經歷者、有工會工作經驗人員,同等條件下優(yōu)先招聘;
三、招聘方式
本次招聘采取發(fā)布招聘公告、現場報名、資格審查、筆試、面試、體檢、資格復審、公示的方式進行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發(fā)布招聘公告
招聘公告在大石橋市人力資源市場微信公眾號、大石橋市融媒體、文旅集團微信公眾號、大石橋市總工會公眾號上統(tǒng)一發(fā)布。
(二)現場報名
報名時間: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6日止。
報名地點:大石橋市民活動中心一樓大廳
報名考試費每人100元。
(三)資格審查
報名現場同時進行資格審查,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:
1、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載并如實填寫《2023年大石橋市公開招聘社會化工作者報名登記表》 2份。
2、近期一寸免冠藍底相片4張。
3、攜帶本人身份證、戶口本、畢業(yè)證原件、學信網學歷證明并提供上述證件復印件;黨員提供黨員證原件及復印件。
4、由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證明。
(四)考試
1、筆試
筆試內容:《綜合能力測試》100分,包括:時事政治,基礎法律知識、社會常識等。一張試卷,滿分100分,考試時長120分鐘。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,按1:1.5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名單,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如出現并列,同時參加面試。
2、面試
實行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,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綜合分析、應變協調、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。面試滿分100分,合格分數線為60分,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,不能聘用。筆試、面試成績按6:4權重比例并保留兩位小數計算應聘人員的總成績。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,按招聘計劃1: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。總成績并列者,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。
3、計算機操作:主要考察考生對辦公軟件掌握的熟練程度(計算機考核成績不計入總分)。
五、體檢
體檢工作參照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、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(試行)》和國家有關政策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對筆試合格,考核考察的考生進行健康體檢,體檢不合格的,取消擬錄資格。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,按規(guī)定申請復檢。(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)。
六、資格復審
按照公告要求對擬聘人員進行報名資格的復審工作,包括學歷、年齡和不準報考的其他事項,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,一經發(fā)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要求或弄虛作假的,隨時取消考生考試和應聘錄取資格。
七、公示
招聘人員在原招聘報名平臺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。公示結束后,對公示無疑義人員辦理人事手續(xù)。對于公示有疑義的人員,一經調查核實,取消聘用資格。
八、培訓
聘用人員上崗前,由大石橋市總工會統(tǒng)一組織培訓。
九、聘用人員待遇
1、招聘人員與大石橋市北方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,初期合同期限為2年,列入大石橋市總工會管理,依法依規(guī)考核、使用。被聘用人員試用期兩個月,期滿考核合格、工作需要可續(xù)簽。
2、工資待遇,每月實發(fā)工資1680元,并按規(guī)定繳納含養(yǎng)老、醫(yī)療、工傷、生育、失業(yè)五險。
十、紀律與監(jiān)督
公開招聘工作堅持“公開、平等、競爭、擇優(yōu)”的原則,嚴肅紀律,秉公辦事,嚴禁弄虛作假,徇私舞弊,全程接受監(jiān)督。報考者有弄虛作假、違紀違規(guī)行為的,一經發(fā)現,均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。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監(jiān)督電話:0417-5675056
十一、特別提示
1、考生認真閱讀本公告,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誠信報考。
2、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,考生報名時,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,凡弄虛作假的、或與招聘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,一經查實,一律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。
3、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,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。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、輔導網站或發(fā)行的出版物、上網卡等,均與本次招聘無關。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,切勿上當受騙。
4、考生從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期間,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,以便聯絡,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,由考生自負。
5、在招聘期間,如不按規(guī)定參加筆試、面試、體檢、辦理有關手續(xù)等,視為自動棄權。
6、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報名咨詢電話:0417-5675010